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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长兴岛经济区位于辽东半岛西侧中部,渤海东岸,总面积502平方公里,由长兴岛、西中岛、凤鸣岛、交流岛、骆驼岛五个岛屿组成,其中长兴岛本岛面积252.5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五大岛,长江以北第一大岛。开发时全区户籍人口5.7万人。2005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做出成立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举全省之力开发建设长兴岛的战略决策,开辟了长兴岛发展的新纪元。2010年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6月,辽宁省政府决定在长兴岛设立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 

  20142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成立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并于20151月正式组建。内设政治部(纪检组)、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局、综合科、刑事检察科、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科5个部门。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1人。其中检察长1人(大连市副局级)、副检察长(副处级)2人、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1人(副处级)、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局局长1人(副处级),中层干部7人,其他干警19人。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201711月中旬,辽宁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制定了《辽宁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文件精神,将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至监察委员会。20197月,根据辽编办发〔201975号文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调整为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4个部门。 

  作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在长兴岛经济区内履行基层人民检察院职能。建院以来,长兴岛检察始终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紧紧围绕经济区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大力加强检察文化、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为长兴岛经济区发展大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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